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行业资讯>全国家服办动态

全国家服办动态

家服办副主任汪志洪论家庭服务业跨越式发展中的八个关系

-- ——在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暨创建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经验交流会上的总结讲话

文章来源: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作者:汪志洪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8日 点击数:
字号:
为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发展过程中的八个关系。
一、关于龙头企业与一般企业的关系
龙头企业是在某个行业中,对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和号召力的企业,是对行业发展有示范、引导作用的企业,也是对本地区、本行业或者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一般企业则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力量,是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也是多数龙头企业成长过程的必经阶段。打造家庭服务业的龙头企业就是要在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能规模化经营,具有现代企业的管理规范、经营理念和品牌素养,而且能进行资本融资,甚至上市交易;家庭服务业的龙头企业必须肩负开拓市场、创新理念、带动全行业和区域发展的重任,能够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质量提高,真正成为家庭服务业发展中“沃尔玛”式的“火车头”、“领跑者”。所有全国百强企业都要朝这个方向努力。
一个行业的发展既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引领,也离不开一般企业的支撑,两者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处理龙头企业和一般企业的关系,一是不能靠行政力量“人造”龙头企业、为了创建龙头企业而拔苗助长。龙头企业是一般企业发展壮大的结果,要广泛支持一般企业的发展,通过市场自然选择和优胜劣汰,使龙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二是发展龙头企业还是一般企业,要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发展方向。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 各类家庭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京津沪及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中心城市, 大部分中小城市很难具备发展大型龙头企业的条件,因此 ,中心城市在发展一般企业的基础上要 注重培育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中小城市则要注重引导一般家庭服务企业的发展。三是中心城市要有发展龙头企业的动力和决心。政府要有所作为,从财政资金、融资信贷、土地供应、名牌战略、人才培训、税收优惠、宣传服务、信息搜集发布等方面对龙头企业进行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效力,尽快进行资源整合,向规模化、集约化模式发展,培育家庭服务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四是所有家庭服务企业都要有争当龙头企业的意识。龙头企业不是天生的,它与一般企业是辩证转换的关系,只要敢想敢做,就有成长为龙头企业的可能和潜质。
二、关于独立经营服务和连锁经营服务的关系
家庭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方式可以各有不同,有独立经营提供服务,也有连锁经营提供服务。独立经营服务是许多企业的最初形态,也是行业处于低级发展阶段的特征。独立经营一般有一个固定门店,给附近区域内居民提供家庭服务,具有便利、快捷等特点,但经营规模往往较小。连锁经营服务则是把分散的经营主体组织起来,在整体规划下,以可复制的方式实行同一品牌、同一规范、同一管理的多点、多地服务,具有规模效益优势、消费信任优势、品质保证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杭州三替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通过在湖南、安徽、山东、四川、辽宁、北京等地实行连锁经营,成为全国驰名的家庭服务品牌。
连锁经营是20世纪以来产生的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在服务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独立经营向连锁经营转变是现代家庭服务企业的发展趋势。 家庭服务企业的经营,不能总是局限于一部电话加几张桌椅的家政公司。要有长远眼光, 鼓励独立经营服务企业向连锁经营服务转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形成自己特色后就可以考虑实行连锁经营,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规模效益。但是在连锁经营方式上不能急于求成,要顺势而为。连锁经营形式多样,有自我复制的直营连锁,也有拼凑式的加盟连锁。在当前要鼓励直营连锁,规范加盟连锁。直营连锁是总部直接经营管理旗下各门点,总部的理念和目标能得到较好的贯彻与执行。加盟连锁中有一些自愿加盟形式,即通过收取加盟费的形式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品牌,如不加以规范,很容易把品牌名声搞砸,这种经营形式的总部必须加强对加盟店的监管,以取得预期的效益。
共8页 您在第4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尾页 跳转到页 本页共有3211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