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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

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议

文章来源:辽宁省鞍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作者:张素荣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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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接近1.78亿,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日趋严重,养老、托老问题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自200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以来,民办养老机构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政府和社会承担着养老服务的任务,解决因政府投入不足,养老床位不足的难题。但是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及养老需求质量的不断提升,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已日趋凸显。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鞍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张素荣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投入先天不足,后天发展困难重重
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缺乏资金投入和扶持,因此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入微利、支付成本高。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主要依靠收取入住老人的费用维持日常运转。为提高入住率,取费标准普遍较低,而场地租金、取暖费、服务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等支付成本却越来越高,特别是场地租金基本按年提前支付,致使资金严重不足。
(二)设施陈旧、发展后劲不足。早起创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普遍面临入住条件改善、设备设施改造等难题。由于缺乏资金,他们只能以降低服务质量和生活质量来挤压成本,维持运营,或靠降低收费与同行竞争,后天投入改造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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